云南红河州局通报2起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Zhong Guo Zi Ran Zi Yuan Bao·2025-04-11 03:16
为严厉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的良好秩序,近日,云南红河哈尼 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报2起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案例一:建水县梁某(化名)无证开采案 (一)基本情况 案例二:弥勒市张某文(化名)等3人无证开采案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张某文(化名)等3人在弥勒市无证开采原煤,非法获利,其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判处刑罚。 (二)警示意义 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是对国家法律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公然挑战,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 自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某文等3人的行为及所受到的法律制裁,给社会各界敲响了 警钟。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申请采矿许可, 规范开采行为。同时,执法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对无证 开采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矿产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