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收安徽证监局警示函 近一个月两接投行罚单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4月11日发布了关于对国元证券(000728)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5号)。 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个别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 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 上述情形不符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6号)第四条第 (一)项及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交所于3月14日披露关于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马志涛、徐明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芯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申请项目保荐人,马志涛、徐明为保荐代表人。安芯电子曾向上交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后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国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