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8个地市试点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 产科儿科等病区暂不纳入试点
Nan Fang Ri Bao Wang Luo Ban·2025-04-15 08:20
"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的社会问题或将得到缓解。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 《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各地级以上市要积极组织医疗 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并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个市作为 省级首批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地区遴选2—5家医疗机构(以三级医院为主)开展试点工作,以更好满足 患者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 形成相对固定专业照护小组 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免陪照护服务怎么收费? 《方案》明确,试点病区的医疗护理员在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 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费用。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收费基础上的免陪照护服务收 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后自主选择,并自费承担相关服务费用。 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后自主选择由第三方陪护服务机构的医疗护理员提供照护服务的,价格标准按照 市场化方式明码标价,由患者或其家属与陪护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并自费承担相关服务费用,费用由陪 护服务机构收取。 《方案》还明确,鼓励支持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纳入商业保险,通过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