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醉驾“当严则严”(以案说法)
Ren Min Ri Bao·2025-04-23 22:07
【案情】隔夜醉驾,一般是指行为人在饮酒当日没有驾驶机动车,而是经过一段时间休息,次日驾驶机 动车时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酒标准的情形。 2023年11月21日晚,被告人孙某华在家中饮用大约半斤白酒。次日,孙某华睡醒后,5时30分即出门驾 驶小型载客汽车,在某网约车平台上接单。8时许,孙某华驾驶载有乘客的汽车,行驶至北京市东城区 广渠门内大街某路口处,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孙某华血液酒精含量为193.9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 驶。当日,孙某华在被查获前已在网约车平台完成2个订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 孙某华隔夜醉驾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 【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本案中,孙某华饮用大约半斤白酒,只休息5个小时左右,结合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93.9毫克/100毫升 的情节,其对自己仍处醉酒状态具有一定认知,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上行驶,具有醉酒驾驶的犯罪故 意。同时,案发时,孙某华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并载有乘客,在被查获前已完成2个载客订单,且 醉酒程度高,综合考虑全案情节,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