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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深圳祥隆")持有公司股份113,791,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1%,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深圳祥隆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以下简称"减持公告 发布15交易日后")的三个月时间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9,660,52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3,220,173股,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6,440,347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四)深圳祥隆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