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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如注销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康恩贝的持股比例将从 22.99%被动增加至23.57%,第二大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季强、浙江元中和生物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康恩贝的合计持股比例将从14.04%被动增加至14.39%。 四、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本次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回购股份》《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调整变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是考 虑到已披露回购股份的用途暂不具备实施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稳健与可 持续性,公司如对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 东的投资回报,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且有利于在当前环境下提振各方投资者信心,有效牵引、推动康 恩贝价值提升。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