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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第18号解 释"),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 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8号解释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第18号解释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