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缺三斤罚五万 “顶风作案”重罚不冤 | 新京报快评
Xin Jing Bao·2025-05-04 05:31
这起流动摊贩缺斤短两"宰客"事件,发生在"五一"期间,且被游客曝光,被从重处罚,属于咎由自取。 这一摊主被罚5万,主要原因是在节日期间"顶风作案",引发舆情,因此按规定作出从重处罚。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给游客好的旅游体验,要实施重罚 制度,更需要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其实,类似重罚在海南已经不止第一次了。今年春节期间,海南万宁市市场监管局兴隆市场监管所就对兴隆农贸市场东门附近一家三文鱼销售店处以5万 元罚款。这家销售点被消费者投诉,购买3.3斤三文鱼,实际重量仅2.7斤左右,涉嫌计量欺诈。经调处,涉事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465元,并赔偿三文鱼 9.9斤。 此外,万宁市市场监管局兴隆市场监管所还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0元、责令停产停业3个月的行 政处罚。 海南该规定第八条明确,"经营者销售海鲜、水果、旅游特产及其他商品时,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将包装物重量作为商品重量 或者以作弊的方式称量商品,缺斤短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经营者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较重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处二千元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