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琚制药,被罚没1.95亿元
固定原料药价格构成垄断 根据公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仙琚制药在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固定、变更地塞米松磷 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该药品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 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张宇松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主持工作及战略部署,应 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本案中,张宇松负有个人责任。 【导读】其罚没款占2024年净利润的近五成 5月5日晚间,仙琚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30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与竞争对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 议,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2374.67万元,并被处2023年销售额8%的罚款1.716亿元,合计被罚没1.95亿元。公司主要负责人张宇松被处以60万元罚款。 仙琚制药表示,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尚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已制定反垄断合规管 理指引和员工合规手册,并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和专项培训,以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