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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加快完善中国 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好发挥董事会功能作用,依法合规落实 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选聘职权,推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安徽华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总体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 (二)坚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 (三)坚持任期制、契约化管理; (四)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六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并贯彻执行国有 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 合作,职业素养好; (三)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 策法规,熟悉上市公司治理; (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 (六)坚持"责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