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 14:00 在浙江省天台县福溪 街道始丰东路 8 号,公司 A 幢六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银轮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