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 公 司 202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