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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00381VTR(300381) 证券之星·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5-12 12:05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488-0002 号 致: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德恒(深圳)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浦洪律师、何雪华律 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