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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 要约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 要约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6F20240317 致: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南京化纤")的委托,并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所签订 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