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五共”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派驻监察效能
Zhong Guo Huan Jing Bao·2025-05-13 08:22
资源共用。一是力量整合。横向上统筹监察、监测、执法等多部门力量,结合专项任务打阶段性"攻坚 战",如,优化调配生态环境系统内多方精干力量开展大气专项督导。纵向上统筹省、市派驻力量,联 合开展督导评估。二是人员聚合。结合"干部素质提升年",采取岗位跟学等方式,遴选片区市、县两级 生态环境部门中政治坚定、能力过硬的优秀青年充实生态环境监察力量,阶段性弥补派驻监察机构人手 不足的问题。 计划共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派驻监察机构要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动,在不同时间节点、不同任务阶 段做好计划融合,既依托业务处室的政策水平和专业优势把控方向、发现问题,又发挥专员办的督察督 政职能,压实党委政府及部门生态环境责任。结合省厅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安排、措施清单等,充 分征求省厅各处室需重点督察事项。制定月度盯办、季度督导、年度评估等计划时,充分衔接省级、市 级推进机制工作月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做好计划融合。聚焦区域内某个领域、某个行业、某类点位存 在的突出问题,紧密衔接省厅相关处室适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监察。 信息共享。省级出台的涉及生态环保类重要文件、调度通报、评估报告、问题清单等要及时抄送派驻监 察机构,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