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 华鑫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在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 666 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 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到监事 4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 山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 <公司章程> 的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国证 监会《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