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彩科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向董事会负责、提出建议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的工作。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