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长鸿高分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 票上市规则》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充 确认的关联交易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 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补充确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 意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陶春风、张亭全、傅建立、张超亮 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 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