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提升使用效率
Sou Hu Cai Jing·2025-05-15 10:50
证监会5月15日消息,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6月15日起施行。 《监管规则》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规范现金管理行为,除继续保留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本 金安全、不得质押等要求,还明确了产品期限,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出现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和应对措施。对资金账户实施更严格监管,强调进行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也应通过专项账户实施,开展现金管理应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实施。提升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能力,强调上市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和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工作,及时提供或向银行申请提供相关必要资料,推动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便利上市公司置换资金,上市公司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 后六个月内置换。此后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 可以在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明确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形时的重新评估论 证要求,引导公司密切关注募投项目进展,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