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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熊: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地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 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大厦五楼、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承义法字第 00096 号 致: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