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资金11年未露馅 检察官助企业“亡羊补牢”
Ren Min Wang·2025-05-16 01:02
"胡某挪用资金的行为持续时间长、累计金额大,但该公司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未发现此情况。"在 案件办理的同时,检察官走访了A公司,发现该公司在管理中存在资金进出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监 督、财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 为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保障企业资金安全运行,今年1月,柯桥区检察院向A公司 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公司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同时加强职业道德素质、廉政教育、法治意 识培训。今年3月,A公司将落实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表示公司已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资金 和人员双重管理。 胡某原是A公司出纳。从2013年开始,胡某发现公司先以现金方式收取租金,等到月底再统一打入 公司账户。于是,他想到可以利用时间差为自己牟利。随后,胡某将收取的一部分租金存到自己的个人 账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赚取利息。2016年,他又发现,公司账户上有不少资金长期闲置,于是在每月 初,胡某再次将公司账户内的闲置资金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同样购买理财产品牟利,到了月末则将前 述资金转回公司账户。 为了蒙蔽财务人员审核,胡某还在提交的银行流水材料中将转账记录删除。如此循环往复,近8年 时间里,胡某累计挪用资金1亿余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