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 EI JIN G DHH L AW F I 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102号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 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102号 致: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岛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