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安理法意2025字 0519 第 0001 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35-36层 电话:010-8587 9199 传真:010-8587 9198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作出判断。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安理法意2025字 0519 第 0001 号 致: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