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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股份: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110号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110号 致: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所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 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 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