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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新科技: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 号盛达广场 15 层 郵編:830000 电话/Tel: +86 0991 3070688 传真/Fax: +86 0991 3070288 網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