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拓生物: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杭 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