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445.629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是由深圳市深科达气动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