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