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新华财经北京5月20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为做好有关监管制度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衔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部分规章进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一、在《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信托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 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二、在《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信托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三、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前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银行保险机构发生的关联交易,应经由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审查后,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适用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