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丽B: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在上 交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 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交易。 按上证综指采用的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5月16日)中国 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7.1938元计算,公司股票2025年5月20日收盘总 市值为人民币2.90亿元,首次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5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在本所的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3亿元的, 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 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 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 总市值低于3亿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 到的日期为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