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规范 金富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 本 公 司 " 或 "公 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管理。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