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于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前,应知悉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