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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600679SPEG(600679) 证券之星·2025-05-22 14:3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 修订版)》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凤凰企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券 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 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公司董事会秘 书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续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