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是指公司的投资者或者潜在的投资 者。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与投资 者的沟通和交流。 第六条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受到公司充分信 任,可以列席公司各种重要会议(经营例会、绩效分析会、月度经营 分析会,以及包括对子公司的充分了解等),从而全面掌握公司信息, 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