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 联美控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40561 号 致: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公司委托,指派李哲律师、王冰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