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 金枫酒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决策的科学 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 和素质。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