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 有关规定,就贵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