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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案例: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便利
Xin Jing Bao·2025-05-26 07:58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明确, 物业公司应承担协助安装充电桩责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此外,物业服务公司出具同意安装证明,仅是安装充电桩的一个环节。案涉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 条件,是否会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防效能等产生影响,还有赖于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依据现场勘 查情况作出后续判断。因此,某物业公司以涉及业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为由不同意出具同意安装证 明,理由不成立。故判决某物业公司为聂某出具同意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证明。 我国已进入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阶段,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一方面有利于节能减排,另一方 面可以提升业主的居住体验和幸福指数,是关系民生的关键小事。最高法指出,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 认定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提供便利,不仅贯彻了民法典第九条规定的绿色原则,彰显 了人民法院支持环保出行的司法理念,而且对破解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安装难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发挥 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案情显示,聂某系东莞市某小区业主,享有涉案小区一期1号地下车库某车位使用权,某物业公司为案 涉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0年9月,聂某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