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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 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