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 行")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25年5月29日起,江苏银行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公告如 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业务范围 自2025年5月29日起,投资者可在江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 基金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均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具体业 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江苏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三、费率优惠 经与江苏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江苏银行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业务办理的流 程、费率优惠期限以江苏银行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 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江苏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或者对已通过江苏 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新增、变更份额类别,则自该基金产品或该类份额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 基金或该类份额上述优惠活动。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 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