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发布典型案例,未成年人花出去的这些钱可以要回来
Xin Jing Bao·2025-05-28 09:47
向未成年人提供违背公序良俗的网络文化产品,合同无效 在"刘小某诉某网络科技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未成年人刘小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某网 络科技公司运营的漫画阅读平台付费阅读,累计阅读漫画书目百余篇,充值支付款项1400余元。涉案账 号阅读过的漫画书目中含有行政规章禁止的内容以及大量不健康内容。为此,刘小某父母代为诉至法 院,主张该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并要求该网络科技公司全额退还充值款项。 审理法院认为,涉及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在判断行为效力时,应注重对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的审 查,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某网络科技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的漫画内 容中,既包括行政规章规定的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的文化产品,也包括大量挑逗性语言、裸露画面 以及大量不健康内容,且某网络科技公司对此缺乏显著有效的提示。 案涉漫画内容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养成产生错误引导,诱发未成年人 模仿漫画内容,对未成年人本人、所在家庭和关联群体产生不良影响,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共识 明显相悖。据此判决涉案合同无效,某网络科技公司向刘小某全额返还充值款项。 游戏平台未成年人实名认证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