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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下生态资源跨区共享难题怎么解决?
Zhong Guo Huan Jing Bao·2025-05-29 05:36

为解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生态资源跨区域共享存在的难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构建跨区域治理制度体系。设立长三角生态环境委员会,负责制定区域生态规划、协调重大项目, 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每年召开联席会议解决跨界纠纷。 当前,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生态资源跨区域共享方面,已形成了新安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机制等 诸多成功案例,成效显著。但笔者发现,当前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一是利益协调机制不完善,存在补偿标准与生态价值错配等问题。例如,新安江流域虽然建立了全国首 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但前三轮试点安徽年均获得补偿仅两亿元,绩溪县作为新安江——千岛湖水系的 源头地区,前三轮试点仅县财政配套资金就投入9亿余元,而获得补偿金仅5.4亿元,补偿金额与实际治 理投入差距显著。 二是政策法规碎片化,区域内环境标准不统一。例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限值上 海、江苏、浙江分别为50mg/m、80mg/m、60mg/m,企业跨区域迁移时面临重复改造难题。2024年生态 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要求省级统筹重大项目环评,但长三角部分地级市 仍存在审批权限下放不当问题。 三是生态补偿机制单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