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 湖南海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和《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