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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有利于公司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