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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 公司部分管理制度汇编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 录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裁的职责,确保总裁及高 管团队高效规范行使职权,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每届任 期 3 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条 总裁的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以及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相关行业的经营业务, 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