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工程师违规“挂靠”乱象如何根治?
Zhong Guo Huan Jing Bao·2025-06-04 01:41
近期,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处理了一批环评领域违规典型问题,发出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服务市场秩序、加强环评单位和环评从业人员动态监管的强烈信号。其中,某环评单位聘用的环评工程 师杜某,实为某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挂靠"行为,违反了有关管理规定。上述环评单位和杜 某分别受到失信记分处理。 如出现违规"挂靠"行为,应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确定有关人员法定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 本。除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挂靠"人员进行失信记分处理,如果发现公职人员身份或是在事业单位工 作的环评工程师存在违规"挂靠"行为,可对其失信行为加大记分分值,纳入重点监督对象;再次发现其 违规"挂靠",就将其失信行为记分翻倍,还可以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处分规定》给予相关行为人行政处分。如果"挂靠"行为涉及违法所得,应没收行为人违法所得,并进行 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环评工程师违规"挂靠",指的是将自己的职业资格身份供其他环评单位使用,以换取一定的经济利益, 但其本人并不实际参与这一环评单位的环评工作。这种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严重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