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6000多万诈骗款直播打赏追缴背后:平台公司异议被驳,银行是否监管缺失引争议


在法律相关专业人士看来,这背后折射出的是金融犯罪治理与新兴业态之间法律边界的深层矛盾。 近日,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莱坞")就此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郑州中院")判决向其追缴1887.9万余元直播打赏的裁定提起异议,但郑州中院并未支持其异议,随 后蜜莱坞方面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 蜜莱坞代理律师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梓豪指出:"在这起案件中,前银行职员席薇在获取诈骗款 项后,连续7年在直播平台的小额、多次打赏,也得到了相应服务,而这部分费用应当是'善意所得', 不应被追缴。"同时,他也表示在案件中席薇所工作的银行机构更应当承担起相关的责任。 这起由原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后更名为郑州高新区支行)客户经理席薇诈骗案引发的执行争议,将 直播平台所称的 "善意取得" 是否该被追缴、银行机构是否应在诈骗案件中起到监管责任等问题再次推 向舆论中心。 蜜莱坞 "善意取得"的抗辩 时间回到2009年,从当年6月至2022年6月份,被告人席薇担任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后更名为 郑州高新区支行)客户经理期间,使用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向之前认识的客户推荐虚构的光大银行理 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