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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特材: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天禾律师 广大特材差异化分红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1132 号 致: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大特材"或"公司")的委托,就广大特材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 化分红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三、在有关事实无法获得其他资料佐证或基于本所专业无法作出核查及 判断时,本所不得不依靠广大特材及有关人士、有关机构单位出具的证明文 天禾律师 广大特材差异化分红法律意见书 件、说明性文件或专业性文件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已得到广大特材及 有关各方的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法律文件和资料(包括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均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 所律师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