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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600817HST(600817) 证券之星·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6-04 12:0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 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