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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突出问题 规范涉企执法(金台锐评)
Ren Min Ri Bao·2025-06-04 21:44

企业迎检负担重,是一个突出问题。司法部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某企业反映一年里行政执法部门上门 154次,涉及检查97次。这种现象也反映了一些地区、部门的行政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性大,部门间缺 乏沟通协调,短期内扎堆检查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印发半年以 来,各地区积极探索创新做法,大幅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检查。浙江推行"综合查一次",直接减少入企 检查1万多户次;福建省对重复检查进行预警,共发出重复检查预警近万次,行政检查总量大幅下降。 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关键在于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这其中,有些"干扰"来自不规范, 需要通过提升执法的法治化水平来解决。比如针对行政裁量权过大导致的小过重罚等问题,就要完善行 政裁量权基准的相关制度与规定;针对因执法人员政策理解不到位、能力水平不足导致的机械执法、粗 暴执法等问题,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还有诸如因部门之间执法标准不一、要求不一 导致企业无所适从等问题,则要通过法治协调来明确执法规则、稳定企业预期。还有些"干扰"则是明目 张胆的违法乱纪,比如利用行政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等, ...